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计划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等工作,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传达水利部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部署,对长江水利委员会做好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按照水利部部署,今年长江水利委员会继续负责检查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参加单位准确把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与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按时高质量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会议介绍了长江水利委员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启动会后,长江水利委员会6个检查组陆续赴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的7个重点领域和2016年度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计划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完成资料核查、现场检查,12月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