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大同局制定发展第三产业鼓励政策
  • 摘要
    1.外商与大同局企业合资、合作兴办实体,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三年内由大同局税后让利20%~30%。国内与大同局联办联营企业,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让利lO%~20%,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让利20%~30%。2.凡为局企业引进新项目、新技术并帮助投产见效的,投产后一次性提取企业年新增税后纯利的5%,奖励引进者。3.凡为局牵线引进资金者,根据引进资金使用年限、利率高低,按销售额的。0.5%~1%提取劳务费。4.凡帮助企业推销滞销产品
相关问题
立即提问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2015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煤炭大厦 邮编:100013
京ICP备05086979号-16  技术支持:云智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