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学习贯彻《煤炭法》 努力做好煤炭行业环保工作
  • 作者

    王久明

  • 单位

    煤炭工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下简称《煤炭法》)已于1996年8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江泽民同日签署第7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煤炭法》的颁布是中国煤炭工业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工业“九五”及走向21世纪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煤炭法》的颁布实施为搞好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煤炭法》的过程中,开创煤炭行业环保工作新局面。
相关问题
立即提问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2015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煤炭大厦 邮编:100013
京ICP备05086979号-16  技术支持:云智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