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停薪留职、业余兼职等作出了暂行规定.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四项新政策.即《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停薪留职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余兼职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才社会招聘工作暂行办法》.《辞职暂行办法》指出,区内机关工作人员均可提出辞职,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辞职金,同时辞职人员应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人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