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论“鼓励生育”视角下奖励制度之适用
  • 作者

    李国海彭诗程

  • 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

  • 摘要
    我国的生育政策已发生了明显的转向,人口规划工作的重心正从"限制生育"向"鼓励生育"转移。从奖励的法理特性看,奖励与鼓励生育的政策目标高度契合。生育奖励制度的调整必须坚持比例原则、不可转嫁原则、均衡原则。当前,鼓励生育的奖励措施多以"政策"形式出现,使其未能发挥出应有之效。因此,生育奖励制度须实现从"政策化"向"法治化"的转变,一方面应制定奖励生育的立法文件,另一方面,也应优化具体的生育奖励制度。
  • 关键词

    提倡性规范奖励鼓励生育法治化

  • 文章目录
    一奖励的法理特性及其与生育政策的契合性分析
    (一) 奖励的法理特性
    (二) 奖励与生育政策的契合性分析
    二奖励适用于鼓励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 比例原则
    (二) 不可转嫁原则
    (三) 均衡原则
    三生育奖励制度的法治化
    (一) 生育奖励制度的“政策化”表达:现状及负面性
    (二) 生育奖励制度的法治化
    结语
  • 引用格式
    李国海,彭诗程.论“鼓励生育”视角下奖励制度之适用[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2(04):92-98.DOI:10.13582/j.cnki.1672-7835.2019.04.013.
  •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
立即提问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2015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煤炭大厦 邮编:100013
京ICP备05086979号-16  技术支持:云智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