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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瑛琦张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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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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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刑法典与单行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财产刑进行了细致规定,我国刑法典对毒品犯罪罚金和没收财产的规定较为简单,且存在诸多不足。借鉴日本的做法,我国毒品犯罪的罚金刑考虑"以营利目的"作为科处前提,参考毒品犯罪营利数额确定罚金数额;以选科方式对所有毒品犯罪配备罚金刑;同时兼顾未成年犯及职业犯的特性。对没收财产刑,建议以特殊没收取代现行的没收财产,将其作为所有毒品犯罪的标配,为保证执行效果,应强化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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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毒品犯罪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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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法规制与检察职能的发挥”(FZFK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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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日本毒品犯罪财产刑之考察及评析
(一)日本毒品犯罪罚金刑及评析
1.罚金刑的适用罪名
2.罚金的数额确定及执行
3.职业犯及未成年犯罚金的确定及执行
(二)日本毒品犯罪没收财产刑及评析
1.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
2.没收财产的程序
二、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财产刑配置之考察
(一)我国毒品犯罪财产刑之现状
(二)我国毒品犯罪财产刑配备之评析
1.罚金刑存在的不足
2.没收财产刑存在的不足
三、日本毒品犯罪财产刑的设置对我国之启示
(一)毒品犯罪罚金刑之完善
1.罚金刑适用罪名之完善
2.罚金数额确定之完善
3.职业犯和未成年犯罚金刑的完善
(二)毒品犯罪没收财产刑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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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黄瑛琦,张洪成.日本毒品犯罪财产刑之考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8(01):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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