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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碳中和之公众参与实现路径
  • 作者

    曾晨

  •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摘要
    《巴黎协定》确定国家自主贡献的碳减排模式,但碳排放的直接主体是公众,并非国家,国家自主制定的碳减排目标需依赖公众参与实现。依据公众参与碳减排行为的源动力,可分为主动型参与及被动型参与,且可再向下细分为获利性参与、非获利性参与、公益性参与、政策性参与、抵抗性参与和司法强制性参与。政府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公众参与制定政策,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公众参与度,控制碳排放量,以实现碳中和目标。中国综合国力已经跻身国际社会第一梯队,但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与实力并不匹配,中国应把握低碳技术改革契机,成为全球大气治理的“引领者”,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 关键词

    国家自主贡献公众参与低碳改革全球大气治理碳中和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碳交易市场中的蓝碳交易研究”(20221060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环境公益诉讼鉴定式案例分析研究”(202110689);
  • 文章目录
    一、我国碳排放控制路径
    (一)碳交易
    (二)碳税
    (三)行业低碳改革
    (四)增加生态碳汇
    二、碳中和与公众参与
    (一)为什么碳中和需要公众参与
    (二)公众参与碳中和事理分析
    (三)公众参与碳中和法理分析
    三、公众参与类型化
    (一)主动参与
    (二)被动参与
    四、完善多元化碳中和公众参与路径
    (一)增大政策激励力度
    (二)加强低碳宣传教育
    (三)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四)健全环境联合行政执法机制
    (五)探寻“互联网+”环境治理模式
    (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
    五、以公众参与模式引领全球气候变化治理
    (一)促进国际低碳技术交流
    (二)推动国家间人才合作
    (三)制定区域减排标准
    (四)完善全球碳市场
    六、结语
  • 引用格式
    曾晨.碳中和之公众参与实现路径[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0(05):25-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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