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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研究
  • 作者

    胡梦楠

  • 单位

    河南大学法学院

  • 摘要
    正当防卫的界限游离于"正当"与"过当"之间,缺乏清晰的界定,是法律上存在的一个较大的空白点。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莫衷一是,司法实践中在涉及防卫行为限度的判定时也常常难以准确把握。文章在阐述正当防卫与过当防卫界限的基础上,深层次发掘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难以判定的原因,有针对性地从司法、立法等层面改变"结果唯一论"。结合防卫行为限度的适当性要求,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认定的条件进行综合性考虑与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司法审判时排除行政干扰等建议,为正确使用正当防卫制度、公正处理案件奠定法理基础。
  • 关键词

    正当防卫过当防卫防卫限度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FX056);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GH-182);
  • 文章目录
    一、正当防卫限度的学理界定
    (一) 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从严认定的原因
    1.正当防卫的适用在实践中具有局限性
    2.在体制设置上缺乏相关配套制度
    3.人权保障概念相对缺失
    (二) 正当防卫“正当”的认定
    (三) 正当防卫限度的明确
    1.“必需说”
    2.“基本相适应说”
    3.“相当说”
    二、正当防卫限度的规制途径
    (一) 克服“相当说”的局限
    第一, 摒弃司法实务界中“结果唯一论”的错误思想。
    第二, 对“相适应”做扩大理解。
    第三, 结合防卫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进行认定。
    (二) 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察机制
    第一, 明确案件类型。
    第二, 明确启动方式。
    第三, 明确审查方向。
    (三) 排除干扰, 寻求司法公正运行
    三、结 语
  • 引用格式
    胡梦楠.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研究[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0(04):22-26.DOI: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19.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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