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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实践困境与路径完善
  • 作者

    余帅

  • 单位

    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

  • 摘要
    生态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治理环境犯罪的新模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多地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适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定位不明,适用范围、适用阶段不明确导致适用困难,执行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效果不佳等。为了更好地发挥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功能,促进生态恢复性司法的适用,应当完善关于生态恢复性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生态恢复性司法的适用程序,明确生态恢复性司法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执行监督机制。
  • 关键词

    环境犯罪生态恢复性司法适用困境路径完善

  • 文章目录
    一、生态恢复性司法概述
    (一)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概念
    (二)切合惩治环境犯罪的目的
    (三)符合罪责刑一致的原则
    二、生态恢复性司法适用的困境
    (一)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定位不明
    (二)适用范围、适用阶段不明确导致适用困难
    (三)执行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效果不佳
    三、生态恢复性司法适用的路径完善
    (一)完善关于生态恢复性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1.将生态恢复性司法措施作为非刑罚处罚措施
    2.将犯罪人积极进行赔偿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二)规范生态恢复性司法的适用程序
    (三)明确生态恢复性司法的适用范围
    (四)建立健全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执行监督机制
    1.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金
    2.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3.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4.完善恢复性司法监督制度
    四、结 语
  • 引用格式
    余帅.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实践困境与路径完善[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2(05):13-20.DOI: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21.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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