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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三导师制”协同教学模式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应用
  • 作者

    杨安琪

  • 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 摘要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紧迫的国家战略,也是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现实要求。涉外法治人才是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其核心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二是精深的专业外语能力,三是熟练丰富的法律运作经验。由于这三种能力的教学和培养在当前国内高校教学体系中的关联度并不密切,加之体制机制、学科壁垒等束缚,现行法学教育重法学轻外语、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普通存在,使我国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匮乏。改革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是高校的使命和责任。根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结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点,实施法学专业导师、外语技能导师、涉外法务导师“三导师制”教育培养模式协同教学,是有效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的务实举措。
  • 关键词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三导师制教学模式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BD148);
  • 文章目录
    一、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时代呼唤和现实需要
    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采用“三导师制”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一)法学专业导师的本位和基础作用
    (二)外语技能导师的必备支撑作用
    (三)涉外法务导师实践的导向作用
    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采用“三导师制”模式的目标定位和机制保障
    (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标准
    (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定位
    (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与保障机制
    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采用“三导师”模式的教学路径选择
    (一)宽口径、厚学养、强基础、精外语,厚植法学素养的教学思维
    (二)聚焦核心专业,突出实用好用的课程优化设计
    (三)“身临其境入局、亲历亲为运作”的实践锻造
    五、结 语
  • 引用格式
    杨安琪.“三导师制”协同教学模式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应用[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3(04):112-120.DOI: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22.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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