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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中国宪法文本中财产权规范的三重面向分析
  • 作者

    余文清

  • 单位

    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 摘要
    宪法财产权规范是国家承认、尊重和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历部宪法基于财产权“社会”“自由”和“经济”面向,对财产权作出了不同的安排:先呈现以“财产权社会面向为主,经济和自由面向为辅”的模式,随后进入以“财产权的社会、经济面向为主,自由面向为辅”的模式,最后发展为以“财产权的自由、经济和社会面向并重”的模式。宪法对不同价值面向的强调,产生了以“财产权不受侵犯即限制国家公权力”、以“财产权社会义务即服从国家公共利益安排”以及以“财产权的投资、收益为内容即获得特别牺牲补偿”的宪法效果,这些为我国其他法律中财产权保护规范的解释框定了空间。
  • 关键词

    中国宪法财产权自由面向社会面向经济面向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AFX006);
  • 文章目录
    一、规范演进:我国历部宪法文本中的财产权规范
    (一)初创期:强调社会性财产权规范
    (二)停滞期:削减自由性财产权规范
    (三)发展期:增补自由性和经济性财产权规范
    二、宪法财产权规范蕴含的价值面向:自由、社会和经济
    (一)自由面向
    (二)社会面向
    (三)经济面向
    三、不同价值面向的宪法效果:限制、服从与补偿
    (一)自由面向:限制
    (二)社会面向:服从
    (三)经济面向:补偿
    四、结 论
  • 引用格式
    余文清.中国宪法文本中财产权规范的三重面向分析[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3(05):13-20.DOI: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22.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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