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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茂庆郝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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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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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产业结构税收调控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四个发展阶段。1994年以来的税制改革,将产业结构税收调控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为产业结构税收调控的法治转型奠定了基础。产业结构税收调控的机理是产业结构税收调控法治转型的内在根据。要实现产业结构税收调控的法治转型,必须确立产业结构税收调控法定原则。通过法条授权的方式授权国务院或有关部门在一定权限范围内实施产业结构税收调控,并不违背调控法定原则。另外,行政问责制是落实调控法定原则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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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产业结构税收调控调控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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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产业结构税收调控法律问题研究”(13CFXJ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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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产业结构税收调控的历史演进
(一) 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产业结构税收调控 (1949~1956)
(二)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业结构税收调控 (1957~1978)
(三)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下的产业结构税收调控 (1979~1993)
(四)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业结构税收调控 (1994至今)
二、产业结构税收调控的法治转型
三、产业结构税收调控应落实调控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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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王茂庆,郝倩倩.法治视域下的产业结构税收调控[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04):77-83.DOI:10.16452/j.cnki.sdkjsk.2019070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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