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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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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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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现有的后评估制度受各地政府工作重点影响较大,呈现出"差异化""运动化""重制定轻评估"的倾向,评估主体单一,评价标准各异,评估程序行政主导色彩强烈,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较低。有必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清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估范围,对可直接清理的文件无须评估,定期与不定期评估相结合;内部与外部评估相结合;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的建设,提升后评估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立合理的评估标准,重点评估文件的实效性、协调性和完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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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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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内涵与价值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含义与特征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价值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背景
(一)域外的规制影响评估制度
(二)我国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制度规范现状
(二)制度实施现状
第一,从评估进展和评估数量上看,各地差别较大。
第二,从评估依据来看,各地的做法不一。
第三,从评估对象上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主要针对两种情形。
第四,从评估标准来看,各地的评估标准不完全一致。
(三)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四、完善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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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陈仪.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及其完善[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06):52-60.DOI:10.16452/j.cnki.sdkjsk.2020.0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