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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共享经济行政法规制的理念变革
  • 作者

    薛志远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与法律规制研究中心

  • 摘要
    共享经济行政法规制的理念变革,说到底是规制理念应当适应已变化了的规制实践的客观要求。规制理念的变革,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加以着力,包括规制理念的变革应立足于共享经济的特征,应从单向度管理向多主体协同治理转向,应从注重依法律治理向法律与技术并重式治理转向,应从过度注重事前许可向过程型规制转向。此外,分析规制理念变革背后所涉及到的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力,建议在法治框架内厘清政府、市场及社会的边界,限制行政许可设定权,科学配置共享经济治理权等。
  • 关键词

    共享经济行政法规制合作规制

  • 文章目录
    一、转变行政法规制理念的四个基本问题
    (一)规制理念的变革应立足于共享经济的特征
    (二)规制理念应从单向度管理向多主体协同治理转向
    (三)规制理念应从注重依法律治理向法律与技术并重式治理转向
    (四)规制理念应从过度注重事前许可向过程型规制转向
    二、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力
    (一)在法治框架内科学厘清政府、市场及社会的边界
    (二)限制行政许可设定权
    (三)科学配置共享经济治理权
    三、余论:面向未来的共享经济行政法规制研究
  • 引用格式
    薛志远.共享经济行政法规制的理念变革[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02):31-37.DOI:10.16452/j.cnki.sdkjsk.2021.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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