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时期对府县官实行多头领导,面对众多的上司,除了朝廷规定的政务工作程序之外,还有非制度规定的手段,使对上政务运作变得复杂。府县官对上政务运作主要通过文书实现,不同的文书应用到不同的政务,既有典章制度的规定,也有人为的技巧,以至文牍盛行,务虚而不务实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地方治理的效果。除了文书之外,府县官晋见上司也是常态,这原本是政务处理最便捷的方式,但在上下不能够同心的情况下,往往成为互相猜度的角斗场。建言既给予府县官以直接向君主陈说的机会,也给他们带来风险。条陈既能够反映本地的问题,也能够显示出府县官的才能,却难免泛泛空言。府县官对上政务运作必须使用权术,事上成为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