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软硬法混合治理是高校教授治学法治化的重要特色。学术不端裁决权是教授治学相关软硬法制度文本的重要内容。通过对16所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中学术不端裁决内容的规定与相关硬法进行比较,发现各高校相关软法并无严格遵循上位法与下位法一致原则。分析发现,部分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不端裁决权被架空,硬法给予的处理权或处理建议权被剥夺或被顶替,部分高校相关软法程序缺失或粗化等是当前教授治学相关软法与硬法冲突的主要表现。为完善教授治学软硬法制度文本中相关内容,应做到软法硬"立",完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校内审议与校外核准程序;应软法硬"依",严格落实上位法赋予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发扬软法优势,让软法细致化、个性化,依据各校特点细化学术委员会裁决学术不端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