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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春辉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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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华东政法大学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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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治视角规制研究生导师行为,是建设良性有序导生关系的重要思路。基于流程和内容,导师行为可以分为学业指导行为、学业管理行为、学业支持行为、其他职务行为、非教育行为等;基于合目的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导师行为可分为正面行为、负面行为等。相同类型的导师行为具有类似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性质。导师行为的法治规制可以从明确导师行为原则理念、完善导师行为规则体系、健全导师行为制衡机制这三个路径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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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导师行为导师职责导生关系研究生导师法治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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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法律分析与规制”(JGY2020027);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法治视角下广西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研究”(2022J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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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研究生导师行为的概念和意蕴
1. 导师行为的概念与研究现状
2. 导师行为的意蕴和基本特征
二、法治视角下研究生导师行为的类型分析
1. 基于流程与内容
2. 基于合目的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三、法治视角下研究生导师行为的规制
1. 明确研究生导师行为的基本原则
2. 完善研究生导师行为的规则体系
3. 健全研究生导师行为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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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吕春辉,邹鹏.法治视角下研究生导师行为的分类与规制[J].煤炭高等教育,2022,40(05):29-35.DOI:10.16126/j.cnki.32-1365/g4.2022.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