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邹芳
-
单位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
摘要
"营改增"有助于现代服务业降低税负,扩大投资和做大做强。福建省应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效用,利用"营改增"契机以推动通信、科技、旅游、数字化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制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优惠措施进一步降低福建现代服务业企业税负;通过灵活运用财政资金以加强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高层次现代服务业人才、对消费型现代服务业补贴;通过成立市场化运作的现代服务业投资基金,以促进产融结合和优化升级。
-
关键词
营改增现代服务业财税政策福建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FJ2016C138);
-
文章目录
一、“营改增”与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福建省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
三、福建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原则
(一) 财税政策要发挥市场的基础调节作用
(二) 坚持政府与市场合作, 最大限度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效用
(三)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
四、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现代服务发展
(一) 利用财政资金加强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 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培养高级人才
(三) 进行财政补贴推动消费型现代服务业
(四) 成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 开展市场化运作
(五) 推动产融结合和产业升级, 以现代服务业带动相关产业
五、结束语
-
引用格式
邹芳.“营改增”后福建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优化建议[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6(0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