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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生成式人工智能视域下的人权:张力、威胁与中国因应——以ChatGPT为例
  • 作者

    付姝菊

  • 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摘要
    关于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主要有三种观点:工具说、独立主体说和有限人格说。生成式人工智能既赋能人权发展又具有局限性,给人权带来的威胁有:冲击人类主体地位;突破人类道德边界;增加信息泄露、歧视、失业等风险。对此,中国在保障宏观人权方面,应引导确立数字人权理念,构建中国特色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模式;在保障具体人权方面,应遵守国际规则,完善国内治理。
  • 关键词

    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权数字人权法律人格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立项课题(202105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21NTSS20);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2022LAW011);
  •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属性界定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定位学说
    1.工具说
    2.独立主体说
    3.有限人格说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人类主体的张力
    1.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人权发展
    2.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局限性
    三 生成式人工智能给人权带来的威胁
    (一)给宏观人权带来的威胁
    1.人类主体地位被冲击
    2.人类道德边界被突破
    (二)给具体人权带来的威胁
    1.信息泄露风险提高,威胁隐私权
    2.歧视风险提高,威胁平等权
    3.失业风险提高,威胁劳动权
    四 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权威胁的中国因应
    (一)保障宏观人权:引导人权新观念,构建产业新模式
    1.引导“数字人权”观念
    2.构建特色产业模式
    (二)保障具体人权:遵守国际规则,完善国内治理
    1.遵守国际规则
    2.完善国内治理
    五 总结与思考
  • 引用格式
    付姝菊.生成式人工智能视域下的人权:张力、威胁与中国因应——以ChatGPT为例[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6(03):126-134.DOI:10.13582/j.cnki.1672-7835.2023.0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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