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虹
2022 年 4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发布, 《意见》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在能源市场领域, 《意见》 强调, 要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 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在统筹规划、 优化布局基础上,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 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优化交易场所、 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 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 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 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按照 《意见》 统一部署, 全国统一能源市场的建立, 旨在通过制度规则的建立, 打破能源市场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打通制约市场大循环中的关键堵点, 促进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建设高效规范、 公平竞争、 充分开放的全国能源大市场体系。
当前, 地缘政治动荡, 全球化趋势受阻, 国际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 市场风险陡增, 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既是保障中国能源供应安全和价格安全的内在需求,也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 建设国内能源统一大市场, 不仅能有效化解进口成本风险, 还能有效化解充足供应与控制成本的结构性难题, 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供应,把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
我国能源市场在历经了多轮改制、 改组、 改革之后,市场体系日臻完善, 基本建成完备的能源供需体系, 形成了从传统能源到水电、 核电、 风电、 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全产业链供应和销售市场。 石油天然气、 煤炭、 电力等能源市场正朝着更加规范、 有序的方向稳步发展, 为建设统一的能源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例如, 油气行业竞争性环节价格不断放开、 期货市场的建立, 油气管网独立经营, 油气互联互通市场面的放开, 大大提升了生产与输送效率; 煤炭行业优化布局, 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 淘汰落后产能, 建设先进产能, 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的成立, 统一的市场交易格局正在形成; 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随着电源类型 ( 火电、 水电、 核电、 风电、 光伏等) 多能共存, 多能互补协同发展的迫切需要, 全国性的电力交易中心呼之欲出。
强化顶层制度设计, 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机制。 中国地域广阔, 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存在差异, 各地市场格局因历史原因, 利益分配约定俗成, 运营模式相对固定, 形成一定惯性, 难以短时间内转变, 如果顶层设计未能压实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 引导和激励政策不到位或行政监管力度不强, 新的统一大市场格局很难在短时期内形成。 制度建设方面正如 《意见》 中所强调的, 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完善标准化的计量体系,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 因此制度建设应超前于市场建设,如果政策指南不清晰、 不明确、 不周全, 推进过程中就可能走一些弯路, 因而延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进程。 统一大市场不是建立了全国性交易中心就能够形成的, 要从市场和政策两方面共同发力, 形成一套不断完善中的市场规则和政策体系。
先行组织重点区域试点示范, 发挥垂范与引领作用。先行示范是我国推动各项改革工作的经验做法, 统一大市场建设初期阶段, 也可采取试点示范的方式, 分步骤、 分区域, 有选择性地推广实施。 可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 鼓励京津冀、 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和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 在试点示范过程中, 善于发现问题, 找出痛点, 总结经验, 针对 《意见》所提及的重大任务, 有的放矢, 进一步健全区域合作机制,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和推广。
抓住数字经济转型契机, 把数字化建设作为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形成的重要手段。 当前, 数字经济转型形势紧迫,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快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 智慧电厂、 智能电网、 智能机器人和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能源数字化、 智慧化促成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的实时互动与直接交易, 全面提高市场效益和能源效率。 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助推全国能源统一大市场的作用, 应加大对能源数字软硬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依托有关部门, 完善国家能源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 “引导大型、 超大型数据中心向国家算力枢纽节点集聚, 形成国家能源数据中心集群”。 同时, 建立健全能源数字资源产权、 交易、 管理、 计量、 监管以及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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