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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敏感个人信息行政许可的公法效用、体系难题与法治完善
  • 作者

    李熠

  • 单位

    广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 摘要
    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正在成为法学界讨论的热点命题。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2条则为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路径:行政许可。该路径体现出了明显的公法效用:补足了敏感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强化了敏感个人信息公共风险预防作用,拓宽了敏感个人信息的救济途径。然而,敏感个人信息的行政许可路径在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体系性难题:告知同意规则与行政许可的形式冲突、充分必要规则与行政许可的价值冲突、意思自治规则与行政许可的程序冲突等。因此,为了完善敏感个人信息的法治保护,我国应当明确行政许可的敏感个人信息判断标准及其优先效力,创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以及限制性措施,并以行政许可承诺制来抑制意思自治规则。
  • 关键词

    敏感个人信息告知同意规则安全保障义务行政许可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GD22CFX06);
  •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敏感个人信息行政许可的公法效用
    (一)补足敏感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二)强化敏感个人信息公共风险预防作用
    (三)拓宽敏感个人信息的救济途径
    三 敏感个人信息行政许可的体系性难题
    (一)告知同意规则与行政许可的形式冲突难题
    (二)充分必要规则与行政许可的价值冲突难题
    (三)意思自治规则与行政许可的程序冲突难题
    四 敏感个人信息行政许可的法治完善
    (一)明确行政许可的敏感个人信息判断标准及其优先效力
    (二)明确行政许可条件以及限制性措施
    (三)以行政许可承诺制来抑制意思自治规则
    结语
  • 引用格式
    李熠.敏感个人信息行政许可的公法效用、体系难题与法治完善[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6(05):143-149.DOI:10.13582/j.cnki.1672-7835.2023.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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