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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论统一生态环境法典中行刑衔接条款的设置
  • 作者

    黄明儒刘涛

  • 单位

    湘潭大学法学院

  • 摘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列入“一类项目”,意味着我国开启了继民法典以来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纂工作。基于环境法律体系化的政策要求、法律衔接统一化的法治需求、环境犯罪罪状填补精准化的实践需求,有必要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行刑衔接条款。相比之下,形式转致模式和附属刑法模式都存在较大缺陷,实质转致模式更符合我国的立法传统与统一法典化趋势。在实质转致模式下,应当注重规范保护目的的重合衔接、构成要件的从属衔接、追责的回转衔接,以恪守刑法的谦抑性。
  •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环境犯罪行刑衔接附属刑法实质转致模式

  •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22A011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CX20230541);
  •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行刑衔接条款的必要性
    (一)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化的政策要求
    (二)适应生态环境法律衔接统一化的法治需求
    (三)有效回应环境犯罪罪状填补精准化的现实需要
    三 生态环境法典中行刑衔接条款的设置模式选择
    (一)形式转致模式的缺陷
    (二)附属刑法模式的不足
    (三)实质转致模式之提倡
    四 基于实质转致模式的行刑衔接条款设计思路
    (一)规范保护目的的重合衔接
    (二)构成要件的从属衔接
    (三)追责的回转衔接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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