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宁夏宝丰能源马莲台煤矿切眼掘进工作面放炮作业时造成11人灼伤,原因待调查。
近日,重大涉险事故频发、形势十分严峻。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加强矿山安全管控,深化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放炮等关键环节管理,从严从细从紧抓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着力解决想不到、查不清、管不住、落不实的问题,维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在我国煤矿生产和建设中,无论是采煤还是巷道掘进钻眼,爆破技术仍然普遍被使用。矿井爆破事故也是常见的灾害之一,对矿井的危害也较大。因此,井下爆破事故防治非常重要。
一、爆破前的防治措施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2.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二、爆破过程中的防治措施
1.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加强警戒。警戒人员责任心要强,警戒时不准兼做其他作业,不准睡觉、打闹、脱岗。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警戒距离之外的地点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3.按规定装药、连线。装药时,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4.爆破工不得随意将把手或钥匙转交他人。不到爆破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电力放炮接线盒。
5.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6.爆破时,爆破工必须发出警号,至少再等5秒才可起爆。
三、爆破后的防治措施
1.加强通风。及时吹散炮烟,人员必须待炮烟散尽后,才能进入工作面,避免炮烟熏人。
2.认真检查。爆破工、瓦检工、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矿井除一般情况下的爆破外,还会遇到爆破条件比较复杂、施工比较困难的地段。这些地段的爆破工作除一般要求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特殊措施,才能保证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巷道贯通时的爆破事故防治
1.巷道贯通前,要检查和排放贯通地点的瓦斯。当工作面和贯通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贯通爆破。
2.独头掘进贯通爆破时,距贯通地点20米,必须在穿透位置里外两侧设好警戒,禁止在警戒区内作业或逗留,穿透位置不清,禁止爆破。
3.两头对掘贯通爆破,当距20米时(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头作业,仍然保持通风,由一头贯通,并派专人负责警戒。
4.巷道贯通前,要加固支架,以防崩倒棚子和崩坏棚腿,造成倒棚冒顶。
5.超过贯通距离而不通时,要立即停止爆破,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五、穿透“老空”时的爆破事故防治
1.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出水、温度骤高骤低、有大量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要停止爆破,查明原因。
2.距穿透“老空”15米前,先探明“老空”来源以及“老空”中的水、火、瓦斯等情况;如有水、火、瓦斯,必须采取防水措施、瓦斯排放措施和火区封闭措施,否则禁止爆破。
3.距穿透“老空”15米前,由测量工在“老空”内标明穿透位置,以便在检查时按穿透位置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避免在爆破时误穿火区、水区。
4.穿透“老空”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在安全地点实施爆破。爆破后,只有查明“老空”情况并确认无危险后,才能恢复工作。
六、接近积水区时的爆破事故防治
1.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禁止爆破。
2.发现有透水预兆,要立即停止爆破,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情况危急时,人员立即撤离。
3.打眼时若发现炮眼渗水,不要拔出钎杆。
七、处理溜煤眼堵塞时的爆破事故防治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5.在有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八、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进行震动爆破时的爆破事故防治
1.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爆破参数、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2.震动爆破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风系统,爆破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在进风侧巷道中,必须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
3.爆破30分钟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4.震动爆破应一次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必须按震动爆破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5.应采用挡栏设施,降低震动爆破诱发突出的强度。
6.震动爆破应一次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